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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香港人「被立法了」! 比逃犯條例更棘手的「第18條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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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今天要來寫瑞幸咖啡的後續, 想說週五了,給大家看點輕鬆的。 結果昨天晚上10點,我發懶滑一下臉書,看到一個新聞,立刻彈起來,整個人都嚇醒了。 我們不是才剛講中國要開兩會? 我們昨天還在那邊猜經濟端要講什麼、對台政策要談什麼。 結果沒想到,最大條的竟然是香港。 圖:香港01 昨晚9時40分,中國人大舉行新聞發佈會。 大會發言人說,這次將會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 是的,這個草案的名字就這麼長。 但重點不是這個名字有幾個字(42)。 重點是,香港人「被立法」了。 這條法案就是要把中國的「國家安全法」直接運用於香港。 國安法簡單來說就是確保"整個國家是安全的",但這個安全不是指有沒有戰爭而已。 是包含到政權的安全、軍事的安全、文化的安全等,基本上就是中國拿來維穩用的。 例如中國國安法第25條規定:「 中國必須防範和懲治網絡攻擊和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行為,以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 」。 這條就封鎖網路的言論自由阿,因為太多鄉民講中共壞話會危害中共政權。 又例如第28條規定 「中國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 。 阿這條不就拿去用在新疆在教育營嗎? 所以只要中國把國安法壓在香港身上,香港人就別想再來一次反送中遊行, 你甚至連在網路上講北京政府壞話都不行了。 欸不過說老實話,國安法其實很普遍,很多國家都有, 美國有、台灣也有。 所以香港沒道理沒有。 但問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定義是中國說了算,這就很危險了。 其實香港《基本法》裏頭就有一條很類似國安法,叫第23條。 維基百科裡的定義這樣寫: 「第23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 叛國罪 、 分裂國家行為 、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 顛覆國家罪 及 竊取國家機密 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制性條文。」 但這一條只是框架,還要經過香港立院的立法程序,才會真正落實。 只是就像我剛剛講的,這一條攸關香港人的各項自由,所以過去要立法時總是受到民意輾壓。 例如2003年就有一個「反對第23條立法」的七一遊行,超過50萬人上街抗議。 當時特首董建華最後只好做出讓步,例如刪除可取締大陸從屬組織的條款、加...

5/21什麼是中國兩會,今年又有什麼重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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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昨天有看總統就職典禮嗎? 你是否跟我一樣,在博明出現時心裡一陣驚呼,然後開心的大叫「我知道他!」 然後外交部出來唸美國國務卿彭佩奧Pompeo的祝賀信, 也跟我一樣心裡想著:「哈這封信我剛剛就看過了。」 這就是我一直想要做到的。 你平常看到這些人根本就無感,只是跳過郎過。 現在你總算看懂這些人事物背後象徵的意義了。 所以我說過,國際觀是什麼? 國際觀就只是讓你知道,國際上的大小事,都與你有關。 好啦,回歸正題。 這週已經寫了三天硬梆梆的新聞,今天讓我喘口氣,寫個簡單點的。 今明兩天是中國的兩會,我們就來介紹什麼是兩會、今年的兩會有哪些重點。 圖:中央社 ---兩會的基本介紹--- 兩會分別是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及「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 」。 我先介紹「 全國人大 」和「 全國政協 」。 全國人大就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你如果聽到有人說他爸是中國人大代表,你就趕緊認乾爹(愛說笑)。 但是真的,中國的人大代表裡各個有錢有權有勢,身價超過10億美元的比比皆是。 人大有三件重要的事: 選出國家正副主席、國務院領導成員等 決定國家重大事項,訂定國家政策方針 修改憲法,制定法律 瞧瞧,人事任用、行政、立法三權都在人大身上,能不囂張嘛~ 那全國政協呢? 很簡單,對國家政經、社會、文化等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並且監督政府、反映民意。 全國政協也可以列席人大會議,但他只能提出建議,沒有實質決策權。 那他幹嘛去? 痾,中國的意思是說,有個政協在旁邊看著,就可以體現民主監督的形式,只不過不具法律效益而已。 原來是體現民主阿,我以為是橡皮圖章呢。 話題拉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 這兩個會議通常都連著開,所以又稱為「全國兩會」。 兩會當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是國務院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 這份報告內容很廣,包含國家總體方向、財政策略、貨幣政策等。 基本上你可以把兩會的內容視為中國發展的指南針,只要在兩會上喊出來的,原則上就是中國接下來的發展重點。 兩會另外一個目的是要展現中共「深入傾聽社會和人民群眾呼聲,凝聚共識」。 根據百度百科上紅通通的定義來看,兩會代表著「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