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強森不甘不願提交「脫歐延遲」申請了,歐盟怎麼反應?敏迪要露臉囉~(請不要期待)
耶~~~英國脫歐大戲又要好評加演囉~~ 你看吧,我是不是說別高興得太早? 上週五英國首相強森Johnson和歐盟總理榮克Juncker一起站出來說,英歐總算談出一份好棒棒的離婚協議書。 圖:歐新社 但光是強森和榮克談好還不夠,還得通過歐盟成員全數通過,以及英國國會投票通過,強森才可以拿著這份協議書正式宣佈脫歐。 所以強森趕緊拿回英國國內,跟國會議員們說:「你們趕緊投票通過我這個協議啊!通過的話,我們就不會無協議脫歐囉!你們不是都不想無協議脫歐嗎?」 英國國會也沒有要刻意怠慢,還特別在禮拜六加班審協議。 但是,老實說,強森這份脫歐協議真的太倉促了。 不僅有些內容還沒成文,而且針對這份協議會帶來什麼樣的經濟衝擊,強森的政府也拿不出評估報告。 根據轉角國際報導,有議員形容這根本就是廣告DM,也不實體看房、不比價,就直接簽約付訂買房子了。 欸這比喻很棒耶,秒懂! 所以英國國會並沒有在週六通過強森的脫歐協議,反而先通過另外一個《萊特溫修正案》。 《萊特溫修正案》是由保守黨溫和派議員萊特溫Letwin提出的,也就是跟強森同個政黨。 修正案是為了防堵強森政府鑽《班恩法案》的漏洞,這裡有點複雜我就不說了。 總之呢,就是英國國會火速通過《萊特溫修正案》, 要求強森向歐盟再次提出「延遲脫歐」的申請,直到英國國會把強森版脫歐協議逐條審查完畢為止。 但強森超不甘願的啊,因為他之前不斷強調,10/31要脫就是要脫,不會再延。 阿你現在要強森主動向歐盟提延期,不就是要他打自己臉嗎? 可是強森又不能拒絕,這樣他就違法了。 所以,最後他做了一件看起來很像人格分裂的事。 首先,他以國會名義寄了第一封信給歐盟,說英國國會通過《萊特溫修正案》,但這封信上面沒有強森的簽名。 然後,再派英國駐歐盟大使寄第二封信給歐盟,向歐盟說明英國想要延遲脫歐。 最後,強森自己又親筆寫了一封信給歐盟,說他身為英國首相,拜託歐盟不要接受英國再次延期,並簽上他的名字。 哇,強森真的hen會耶, 一方面用國會角色申請延遲脫歐,然後搖身一變,回到他自己的身份,否定前兩封信, 不得不說,強森這招真的有趣,也搞的歐盟不知該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