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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7月 1, 2020的文章

7/1 一國兩制罹難日,解析香港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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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香港回歸23年周年紀念日,諷刺的是,也將是「一國兩制」的罹難日。 昨天中國全國人大常委的162個委員,用不到15分鐘的時間,一致通過香港國安法。 雖然我們5月份就知道,這個法案無論如何一定會通過, 但當事情真的發生時,還是會被中國的一意孤行給震懾到。 法案全文在我截稿前出來了,荒唐至極,你沒想過中國會在香港產出這一份這麼明目張膽的國安法。 在此特別感謝地表最強寫手之一鄒鄒幫忙畫重點。 我今天會先帶大家看一下這份法案,明天再帶大家走到國際,看一下各國反應。 圖:法新社 (以下這段是條文還沒出來前寫的,條文出來後的補充在下方) 首先我們先講一下,法案通過後,對香港真正的影響是什麼。 根據港媒報導,《香港國安法》中明列四類罪行, 包含「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主義」以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然後又將按案情嚴重程度分成三級, 最輕一級由3年徒刑「起跳」,最嚴重一級10年刑期起跳,最嚴重可能是無期徒刑。 那由誰來抓人、判罰呢? 這個國安法通過後,北京中央就可以在香港特區設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並在特定狀況下,對少部份危害國安的犯罪案件進行管轄。 萬一出現爭議,發生香港本地法和這份國安法不一致時,會優先採用國安法。 重點是,這份國安法的解釋權,將屬於北京當局的全國人大常委會。 也就是說,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單位,全都是中共的人。 黨覺得你有顛覆國家意圖,你就有意圖; 黨說你長的太恐怖主義,你就恐怖主義。 這中間有司法單位嗎?恐怕沒有。 這個法案過程有點怪,跟過去不太一樣。 在5月份中國人大會議通過「國安法草案」後,就會改由中國人大常委會負責細節立法進城。 按照正常程序,應該要先經過人大常委會的三審會議,但一直拖到4天前才二審, 然後昨天一個突襲,秘密修法,瞬間過關,殺大家個措手不及。 這讓你無法在過程中杯葛、抗議,各國也沒有反應機會。 聽起來有沒有覺得很諷刺,當台灣的立委還在破窗把自己關在隔天就可以上班的立法院,抗議監察院人選, 香港人連自己被秘密立法都不知道,咽喉就被中國掐著無法叫出聲了。 (以下是條文出來後寫的) 接下來我要細講法案條文了,以下直接貼出最荒唐的幾條,然後附上我的白話翻譯: #第十四條 香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