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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教宗支持同性民事法;教廷和中國續約「主教任命臨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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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要來講兩個跟梵諦岡有關的新聞。 第一個很讚,我喜歡。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10月21日說,他支持同性民事婚姻!!! 哇嗚~~你知道這有多難得嗎? 我們就順便來介紹教宗方濟各這個人,然後講一下他過往對同性婚姻的態度。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 方濟各是天主教教會第266任教宗,本名喬治·馬里奧·伯格里奧(西班牙語:Jorge Mario Bergoglio)。 他1969年成為神父,1997年擔任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的總教區總主教。 後來在2013年獲選為教宗,成為第一個出身於拉丁美洲的教宗,也是近700年來首位非歐洲出身的教宗。 他其實在阿根廷當總主教時,觀念還是蠻保守的。 當時阿根廷同性戀婚姻合法了,他就譴責阿根廷政府「讓人類學倒退」,還說同性婚姻是「破壞天主旨意的藉口」。 這邊我先簡單說明一下到底為什麼天主教這麼反對同性戀。 (我本身不是天主教徒,所以僅能就我所查到的資料介紹,如果有錯你們再到我網站上留言跟我說) 天主教認為天主把我們生下來,就是要我們繁衍後代,讓這個世界生生不息。 所以在天主教教義中,不具生育目的、只為了追求感官愉悅的性行為是要被譴責的。 而同性戀的性行為肯定冒犯了這個天條,因為就沒辦法生小孩嘛。 霸特!方濟各的想法在擔任教宗後有了明顯的變化。 他2013年上任時曾說: 「如果一個誠心向上帝祈禱的人是同志,也有著良善的心,我有什麼立場去批評他呢?(Who am I to judge)。」 後來這句Who am I to judge還成為一種運動,成為羅馬教廷對同志態度的轉捩點。 然而,方濟各也不是百分之百相挺同志。 他最常說的一句話是,同性傾向(homosexual orientation)是沒有罪的,是同性戀的行為(homosexual acts)才有罪。 我想這應該是方濟各能做的最大努力,就是設定「性傾向」為天生的,跟天主教最不能接受的「性行為」完全切割開來,這樣才有辦法說服保守派。 這次他支持同性婚姻的整段話是這樣的: 「同志有權組成家庭,他們是上帝的子民,沒有人應該為此被趕出去,或是變得悲慘。我們需要制定民事結合的法律。如此一來,他們就能受到法律保護。我支持這一點。」 所以很明確,教宗就是支持同性民事婚姻,而這也是方濟各上任以來最明確的表態。 然後很酷的是,教宗說的這番話,竟然間接鼓勵一些國家通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