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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英國脫歐在一週之內風雲變色,以及林鄭月娥是否在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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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五,就讓我們以英國和香港的最新消息來結束這一週吧! 首先當然是先看英國的精彩大戲啦。 我週三說過, 反對黨要在七天內通過一項法案 ,避免無協議脫歐, 而英國首相強森則威脅要解散國會,重新大選。 我前天是不是說七天內通過法案超難? 結果反對黨一天內就以329票贊成:300票反對,於 下議院通過了「無協議脫歐禁令」 ! 這效率簡直了得啊! 圖:法新社 保守黨議員跑票那瞬間 好,強森現在被規定,如果10/31前還沒和歐盟談出脫歐協議, 那就要延到明年1/31再脫歐。 唉呀那怎麼行,強森之前可是信誓旦旦, 10/31要脫就是要脫,你這樣要他顏面何存。 所以強森也不甘示弱,立刻連擊Combo。 首先是開除對那跑票的21個保守黨黨員開除黨籍, 接著立刻向下議院提案「解散國會」。 Guess what? 贊成票298票,反對票56票, 雖然贊成多於反對,但沒達到2/3投票數門檻 , 強森又輸了。 接下來勒? 強森若要維持他的諾言,就必須在10/31前談好脫歐協議, 但梅伊花了兩年都喬不攏的,強森有可能兩個月搞定? 我好期待啊~~~ 第二件事我們回來講香港。 因為昨天有非常多人傳訊息給我, 跟我說「法案並非正式撤回,而是『動議』撤回,林鄭在玩文字遊戲」。 咦?動議撤回到底有什麼問題? 香港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說 ,根據《議事規則》,政府應直接在立法會「宣佈」撤回草案,而非提出動議。 也就是說,你要撤回就直接宣佈撤回啊,幹嘛動議? 動議是不是把球丟回給建制派議員,讓逃犯條例還有可能偷襲通過? 所以昨天有很多人認為,林鄭並非正式撤回。 我先講一下,為什麼我昨天沒有提到這一點, 因為我的資料來源大多為外國媒體, 就我所查到的外媒文章,幾乎都以「正式撤回」為標題,且沒有特別指出「動議撤回」的疑慮。 於是我又去查了一下。 在港人提出「動議」疑慮後,有傳媒打電話去給特首辦問清楚, 特首辦說, 會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條,宣布撤回有關《逃犯條例》的修例草案 ,過程不涉及投票或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