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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本週總結,並談逃犯條例與美國引渡孟晚舟亞桑奇的差異

來到本週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我們把這一週的新聞做個更新。 昨天習近平和金正恩見面,有個媒體說得很精準: 「習金會裏頭,最不重要的就是細節。」 是的,我們引領期盼的習金會實際上超無趣,整個流於形式,完全沒有任何爆點。 以14年來首次拜訪這種重要的歷史點來說,真的乏善可陳。 敏迪我不禁聯想,習近平是「為去而去」, 重點在於「習近平去了北韓」, 而不是「習近平去北韓做什麼」。 再來我們看華為,前幾週我們不是不斷更新華為禁令嗎? 一下 Google停止幫華為更新 , 一下 ARM 不讓華為自造晶片。 這兩天華為董事長任正非接受許多採訪, 他17號在一個座談會上表示,他沒想到美國是跟他玩真的,什麼都禁他。 他還自己形容華為是台爛飛機, 「我們只保護了引擎,只保護了油箱,但未保護其他零件。」 他說,因為美國的華為禁令可能會造成華為300億美元的損失。 聽起來傷害很大對嗎? 但他昨天又接受CNBC採訪, 說300億美元對華為來說根本小case,華為有能力獨立應付美方的禁令。 到底華為耐不耐打,就等時間來揭曉答案了。 接下來更新香港逃犯條例。 上週末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法,但沒有提到要「撤回」法案。 因此,還是有許多香港民眾和組織繼續在這週展開更多抗爭,包含罷工罷市罷課、不合作運動及擋路等。 但香港政府說已經在上週末以「暫停」回應了,要大家先回家。 現在香港暫時沒有新的發展。 既然講到華為和逃犯條例, 有讀者問我,美國也叫加拿大 引渡華為CFO孟晚舟 ,叫英國 引渡維基解密創辦人亞桑奇 。 而且這兩起引渡都還沒有具體事證啊, 那美國跟香港這條逃犯條例差在哪? 我認為差在一個很重要的地方: 香港逃犯條例是由「行政長官」直接個案判斷是否引渡,不需要經過任何立法機關的審判。 也就是說,只要林鄭月娥點頭,中國要的人都得引渡過去,不用等法院審判。 現在孟晚舟人還在加拿大,因為加拿大法院還需要開庭裁定是否引渡, 並不是美國說「把人給我」,加拿大就得立刻交出,是需要審判的。 維基解密的亞桑奇也是。 亞桑奇被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