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 神展開!最高法院判英國首相強森的「休停議會」不合法!
還以為要等到10/14後才會有英國脫歐的新消息, 沒想到劇本這麼快就更新了! 那就是英國首相強森Boris Johnson的「休停議會」被最高法院宣告「違法無效」! 最高法院院長哈爾(Brenda Marjorie Hale)圖/歐新社 酷斃惹,簡直是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 來,我們再複習一下,這個休停議會是哪一齣,然後又為什麼違法。 在9月會期剛開始,議員們才剛暖身好, 大家都摩拳擦掌,要來討論最新的脫歐協議,畢竟10/31就得脫歐了,不討論不行。 結果,強森突然跑去找英國女王,請女王「休停議會」。 強森的理由是: 「我剛上任啦,有些新政要宣布。請女王休停議會5個星期,10/14來宣布新政。」 女王因為不能干政,只好答應強森。 結果反對黨們超錯愕,你休庭五週,這樣只剩下兩週可以討論脫歐協議,根本不可能啊! 怎麼能在國家重大時刻耍這種招式。 所以一個著名的留歐派活動人士吉娜·米勒就跑去向最高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對首相的決定展開司法覆核。 根據轉角國際的報導,這個訴訟本來已經被北愛爾蘭、英格蘭與威爾斯的高等法院撤回了。 為什麼要撤回? 原因是「法院無權受理政治問題」。 但蘇格蘭高等法院卻獨排眾議,不僅受理這個案子,還說對呀這就非法的。 於是這個案子就直達天聽,由「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受理。 但是在受理的一開始,法院還不是直接審到底合不合法喔。 而是先討論:「我們法院到底能不能審這件事啊?」 結果這一題的答案是: 法院不可以對國會決定的事插手, 但,這是首相片面向女王提出的建議,又不是國會投票的結果, 所以,可以審! 終於來到第二題:「那強森這樣做到底合不合法?」 11位大法官經過激烈討論,列出以下幾點可疑之處: 1. 為何一般往例只需4~6天,本次關閉卻長達5個星期? 2. 沒有合理的解釋「關閉休會」與「常態休會」的差別。 3. 根據英國的脫歐法案規定,正式脫歐前,需要國會表決同意。 總結來說,最高法院認為強森沒有對女王提出足夠的法律說明,這樣其實有違憲法賦予首相的權利, 所以休停議會是違法的! 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