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香港人「被立法了」! 比逃犯條例更棘手的「第18條附件三」
本來今天要來寫瑞幸咖啡的後續,
想說週五了,給大家看點輕鬆的。
結果昨天晚上10點,我發懶滑一下臉書,看到一個新聞,立刻彈起來,整個人都嚇醒了。
我們不是才剛講中國要開兩會?
我們昨天還在那邊猜經濟端要講什麼、對台政策要談什麼。
結果沒想到,最大條的竟然是香港。
昨晚9時40分,中國人大舉行新聞發佈會。
大會發言人說,這次將會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是的,這個草案的名字就這麼長。
但重點不是這個名字有幾個字(42)。
重點是,香港人「被立法」了。
這條法案就是要把中國的「國家安全法」直接運用於香港。
國安法簡單來說就是確保"整個國家是安全的",但這個安全不是指有沒有戰爭而已。
是包含到政權的安全、軍事的安全、文化的安全等,基本上就是中國拿來維穩用的。
例如中國國安法第25條規定:「中國必須防範和懲治網絡攻擊和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行為,以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
這條就封鎖網路的言論自由阿,因為太多鄉民講中共壞話會危害中共政權。
又例如第28條規定「中國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
阿這條不就拿去用在新疆在教育營嗎?
所以只要中國把國安法壓在香港身上,香港人就別想再來一次反送中遊行,
你甚至連在網路上講北京政府壞話都不行了。
欸不過說老實話,國安法其實很普遍,很多國家都有,
美國有、台灣也有。
所以香港沒道理沒有。
但問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定義是中國說了算,這就很危險了。
其實香港《基本法》裏頭就有一條很類似國安法,叫第23條。
維基百科裡的定義這樣寫:
但這一條只是框架,還要經過香港立院的立法程序,才會真正落實。
只是就像我剛剛講的,這一條攸關香港人的各項自由,所以過去要立法時總是受到民意輾壓。
例如2003年就有一個「反對第23條立法」的七一遊行,超過50萬人上街抗議。
當時特首董建華最後只好做出讓步,例如刪除可取締大陸從屬組織的條款、加入公眾利益抗辯理由,及取消警察入屋搜查權。
你看,原本第23條裡頭打算規定警察可以入屋搜查,就可以想見這一條有多顧人怨。
到現在,這個第23條還是沒有修定,北京政府也奈何不了。
霸特!(最近的新聞都有好多轉折)
去年香港發生反送中,後來美國又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中國政府越想越不對勁,這個第23條再不立法,香港就要失去掌控了。
於是他們決定要把這第23條弄好!
可是現在泛民派越來越受到人民愛戴,用立院投票表決是肯定過不了的。
該怎麼辦呢?
就在中共當局一籌莫展時,有人突然說:
「啊!用基本法第18條呀!」
白話的說,第18條的本意是讓中國的法律無法直接在香港使用,確保一國兩制。
但是為了保留一些彈性,想說應該有法律可以適用吧,那就通通列在附件三吧!
也就是說,附件三成了一個後門,中共想在香港推什麼法,放到附件三就好了。
而且,放到附件三的法律,完完全全不用經過香港立法會的立法噢!
於是,香港人就這樣「被立法」了。
因為消息傳出來的時間很晚,現在還沒看到各國有什麼反應。
但我大膽猜測,美國會開始討論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
英國會用很紳士的口氣跟中國說這樣真的不太好。
而香港人民應該會再一次上街。
因為他們已經沒什麼好失去的了。
希望下週,我們不會看到香港發生悲傷的新聞。
想說週五了,給大家看點輕鬆的。
結果昨天晚上10點,我發懶滑一下臉書,看到一個新聞,立刻彈起來,整個人都嚇醒了。
我們不是才剛講中國要開兩會?
我們昨天還在那邊猜經濟端要講什麼、對台政策要談什麼。
結果沒想到,最大條的竟然是香港。
圖:香港01 |
昨晚9時40分,中國人大舉行新聞發佈會。
大會發言人說,這次將會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是的,這個草案的名字就這麼長。
但重點不是這個名字有幾個字(42)。
重點是,香港人「被立法」了。
這條法案就是要把中國的「國家安全法」直接運用於香港。
國安法簡單來說就是確保"整個國家是安全的",但這個安全不是指有沒有戰爭而已。
是包含到政權的安全、軍事的安全、文化的安全等,基本上就是中國拿來維穩用的。
例如中國國安法第25條規定:「中國必須防範和懲治網絡攻擊和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行為,以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
這條就封鎖網路的言論自由阿,因為太多鄉民講中共壞話會危害中共政權。
又例如第28條規定「中國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
阿這條不就拿去用在新疆在教育營嗎?
所以只要中國把國安法壓在香港身上,香港人就別想再來一次反送中遊行,
你甚至連在網路上講北京政府壞話都不行了。
欸不過說老實話,國安法其實很普遍,很多國家都有,
美國有、台灣也有。
所以香港沒道理沒有。
但問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定義是中國說了算,這就很危險了。
其實香港《基本法》裏頭就有一條很類似國安法,叫第23條。
維基百科裡的定義這樣寫:
「第23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制性條文。」
但這一條只是框架,還要經過香港立院的立法程序,才會真正落實。
只是就像我剛剛講的,這一條攸關香港人的各項自由,所以過去要立法時總是受到民意輾壓。
例如2003年就有一個「反對第23條立法」的七一遊行,超過50萬人上街抗議。
當時特首董建華最後只好做出讓步,例如刪除可取締大陸從屬組織的條款、加入公眾利益抗辯理由,及取消警察入屋搜查權。
你看,原本第23條裡頭打算規定警察可以入屋搜查,就可以想見這一條有多顧人怨。
到現在,這個第23條還是沒有修定,北京政府也奈何不了。
霸特!(最近的新聞都有好多轉折)
去年香港發生反送中,後來美國又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中國政府越想越不對勁,這個第23條再不立法,香港就要失去掌控了。
於是他們決定要把這第23條弄好!
可是現在泛民派越來越受到人民愛戴,用立院投票表決是肯定過不了的。
該怎麼辦呢?
就在中共當局一籌莫展時,有人突然說:
「啊!用基本法第18條呀!」
根據《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白話的說,第18條的本意是讓中國的法律無法直接在香港使用,確保一國兩制。
但是為了保留一些彈性,想說應該有法律可以適用吧,那就通通列在附件三吧!
也就是說,附件三成了一個後門,中共想在香港推什麼法,放到附件三就好了。
而且,放到附件三的法律,完完全全不用經過香港立法會的立法噢!
於是,香港人就這樣「被立法」了。
因為消息傳出來的時間很晚,現在還沒看到各國有什麼反應。
但我大膽猜測,美國會開始討論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
英國會用很紳士的口氣跟中國說這樣真的不太好。
而香港人民應該會再一次上街。
因為他們已經沒什麼好失去的了。
希望下週,我們不會看到香港發生悲傷的新聞。
參考資料:
T.T......雖然不意外,但沒想到來得那麼快
回覆刪除可憐的香港,接下來幾天的新聞一定很可怕
ps. 小小挑錯: 為穩 --> 維穩
謝謝敏迪,每個禮拜都在期待你的podcast喔!!
真心為香港年輕人難過,在臺灣抗爭的時候多少還是能看見希望的曙光,但香港只能被中共的大手握住,想這想這就覺得好難受,黑警犯下的事會不了了之,接著繼續看到死因無可疑
回覆刪除好難過😭😭
回覆刪除唉...
回覆刪除真心為香港難過QQ
回覆刪除其实我多希望香港是一个独立地区,仅由中国名义上托管,那么中西方可以在香港闷声发大财,各取所需。现实是,香港是中国领土,中共对其负责,香港局势对内地经济和政治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香港,经济从来不是唯一的主角,各国扳手腕、打架斗殴、明争暗斗都可以在那里发生。赚钱的时候,香港背靠大陆;反中的时候,香港成为桥头堡——中共继续视而不见,恐怕美国人都要暗笑“怎么会有这样的傻子”
回覆刪除我哋真係冇乜嘢好失去 我哋會繼續 已經冇咩可以放棄嘅嘢
回覆刪除基本上就是中國拿來"為穩"用的→是不是"維穩"?
回覆刪除拜託,你知道我們(很多香港人)有多想國安法盡快通過嗎?香港已經亂大久了
回覆刪除據聞那天新聞報道後香港酒類銷售急增,因為太多人忍不住去買了香檳或紅酒回家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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